城市污水处理通常分为三级处理,分别采用物理、生物及化学方法,以达到净化水质、保护环境的目的。
一级处理
一级处理主要是物理处理,如格栅过滤、沉砂池沉淀等,用于去除污水中较大的悬浮固体和漂浮物质。
二级处理
二级处理主要采用生物处理法,如活性污泥法、生物滤池等,通过微生物的代谢作用降解有机物,有效去除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。
三级处理
三级处理是在一、二级处理的基础上,进一步去除难降解的有机物、磷、氮等营养性物质,常用化学沉淀法、生物化学法、物理化学法等。
经过上述处理,污水可达到排放标准,甚至可进行再生利用,如农业灌溉、城市绿化等。